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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读者须知
1、本馆主要为我校师生员工服务。
2、读者一律凭证借书、阅览。
3、外单位读者需到指定地点办理阅览手续后方可阅览。
4、请爱护图书,严禁污损图书。
5、请爱护馆内仪器、设施,不得损坏。
6、请保持馆内肃静,禁止喧哗。
7、馆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
8、请保持馆内清洁卫生,严禁随地吐痰。
9、读者入馆要注意仪容,衣冠不整不得入内。
(二)图书借阅制度
1、本馆图书只限本校师生员工借阅。必须在办理借书证后凭证借阅,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借书数量:研究生5册 本科生4册
3、借书期限:自然科学图书:教工 3个月 研究生 2个月 本科生 1个月
社会科学图书:均为15天
4、读者续借图书只限自然科学类图书,只能续借一次,期限为一个月。
5、损坏或遗失书刊资料,及时到馆声明,并按规定赔偿。
6、工具书、样本书及内部书、限级图书一般不外借,如教师特殊需要,由馆长批准后方可借阅。
7、师生员工调离学校或出国前,必须将所借图书及借书证全部返还图书馆,本馆方能在离校通知单上签字。
(三)阅览室规则
1、校内读者进入阅览室必须持本人借书证,经签名或押证换牌后,入室阅览。(本馆阅览室除中外文期刊阅览室外,均可带书入室)
2、各阅览室的书刊资料均开架阅览,书刊可自由取阅。阅后请自觉放回原处。
3、各阅览室书刊仅限室内阅览,不外借。如需要复印的读者,经办理借出手续后在馆内复印室复印。CA、BA不办理复印手续。
4、读者要自觉爱护书刊资料,对圈划、折页、撕页、污损、丢失、窃取书刊者,除批评教育外,并按图书馆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5、保持室内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或吃食物。
6、要爱护阅览室的设备,不得损坏和搬出室外。
7、保持室内肃静,严禁喧哗。
8、读者应自觉遵守阅览室规章制度。
(四)视听室、听音室制度
1、读者持IC卡入室视、听。
2、本室的声像器材及视听文献一律不得外借和转录。
3、读者按仪器使用方法操作,不得损坏。仪器发生故障及时向馆员声明。
4、室内不得高声朗读或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
5、保持室内卫生,不要在室内吃零食,严禁吸烟。
(五)电子阅览室制度
1、持本人学生证及工作证办理图书馆上机IC卡。
2、凭该卡进入电子阅览室,馆员根据读者所需安排机位,对号上机。
3、未经馆员允许,请勿在本室阅读个人携带的多媒体光盘及软盘,用户确有必要使用自带光盘、软盘,须经工作人员允许方可使用。
4、为防病毒侵犯,维护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行,读者自带的软盘应先交管理人员杀毒后,方可在本室机上应用。
5、读者应自觉爱护本室的设备及所收藏的各类电子出版物。未经允许不得将本室的文献、资料设备及配件带出本室。
6、对浏览因特网的读者,须自觉执行《中华人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规定》严禁通过因特网观看、发布反动的、黄色的信息,如有违反行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为了保护网络安全,读者如需在本室下载数据,读者需从本室购买软盘。
8、保持室内卫生,不得将食物、饮料带进室内。
(六)违规处罚制度
1、外借图书逾期未还,每超期一天罚款1角,累积计算。
2、图书丢失,应在归还日期前到馆声明,赔偿原书,另收取3元著录加工手续费。否则按书价的3-5倍赔偿,并办理赔偿手续。若丢失图书业已超过归还期仍按超期天数累积办理超期罚款。
(七)图书馆工作人员服务守则
1、热爱图书馆事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2、坚持“读者第一”开展文明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主动向读者宣传介绍新书、刊,热情指导读者阅读,千方百计满足读者的合理要求。
3、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专心致志工作,不得擅离职守串岗闲聊。不断提高工作效率。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不得做私事、吃东西,大声嘻笑谈话。
4、同事间互相团结、互帮互助,共同进步,有意见当面交谈,反对自由主义作风。
5、爱护并妥善管理馆藏文献。提倡廉洁奉公,反对损公肥私,积极参加馆内的集体或公益性活动。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对不良现象敢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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