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6日 14:49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64号)精神,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实现教育强省目标,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彰显特色、打造一流为核心,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支撑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为宗旨,以服务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为导向,遵循教育规律,分类推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加快走进世界一流,大幅提升辽宁高等教育的核心竞争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高等教育强省提供坚强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建设一流。全面促进高等学校内涵发展,瞄准世界一流,聚焦全国一流,整合优质资源,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打造一批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力、居于国内外领先地位的学科群。
  坚持服务振兴。围绕创新驱动、开放驱动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立足辽宁高端装备制造和沿海区位等优势,面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建设一批对老工业基地振兴具有重要支撑的高校和学科,充分发挥高等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强基础、拓空间、增动能的作用。
  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深化高等学校综合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加强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高等学校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
  坚持绩效激励。创新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并完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评价体系。通过构建和完善绩效评价、能进弱退、存量调控、奖优罚劣等动态管理制度,充分激发高校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调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建设热情,加速提升办学水平。
  坚持分类指导。根据辽宁高等教育布局和现有学科基础,按照对接产业类别的不同,将高等学校分为农林医药业类、工业类、现代服务业类、社会事业类四大类别,在上述四类高校的分类框架下,按照人才培养主体功能和办学层次水平的差异,将高等学校分为研究型、研究应用型、应用型,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分层次、有步骤地优化学科结构,凝练发展方向,创新组织模式,突出建设重点,提升优势特色,打造更多学科高峰,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加快为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出思路、出成果、出人才的步伐。
  (三)主要目标。
  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步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科学研究水平,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拓展文化传承途径,引导高等学校步入学术卓越、辽宁急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内涵发展道路,分层次推动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进入国内外一流行列,支持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整合省属高校资源,建设若干所全国一流大学。调整结构布局,建设一批优势特色突出,全面对接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的全国一流学科。
  ——到2020年,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学科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综合办学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明显增强,为冲击世界一流大学打下坚实基础;5所省属高校进入全国高水平大学行列,5所进入行业领先研究应用型大学行列,5所成为全国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5个学科达到世界一流水平,30个左右学科达到全国一流水平,50个左右学科形成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起到支撑作用的优势特色学科。
  ——到2030年,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进入世界一流大学行列;2所省属高校达到全国一流水平。2所省属高校办学水平进步提升,从全国行业领先大学进入高水平大学行列。5所省属研究型高校、5所研究应用型高校、10所应用型高校达到全国领先水平。10个左右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50个左右学科达到全国一流水平;全省学科结构全面优化,与辽宁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的需求准确对接,在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全省高等教育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
  ——到本世纪中叶,若干所高校在全国同层次、同类型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若干个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一大批学科达到全国一流水平,全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数量和实力位居全国前列,大幅提升高等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实现高等教育强省的战略目标。
  二、建设和改革任务
  (一)优化学科布局,科学制定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规划。
  以国家和全省经济社会重大发展战略为导向,积极面向学术前沿,加强学科布局的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依托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的工科优势,充分发挥省属农林医药业类、现代服务业类、社会事业类高校的主干学科特色,大力提升省属工业类高校的工科办学水平,明确学科建设的层次、重点和方向,构建优势互补、相互支撑、体系完备、功能齐全的学科发展体系,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化需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实施方案,面向振兴需求,调整学科布局,建立电力装备、石化冶金、矿山机械、生物制药等若干个支撑学科群,巩固特色学科优势,加强薄弱学科建设,布局急需紧缺学科,将学科建设与产业振兴全面对接,充分发挥高等教育对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支撑引领作用。
  深度整合全省高等教育资源,分类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发展建设。大力支持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冲击世界一流大学。整合省属高校优势资源,在一批高校构建相互关联、相互支撑的重点学科群,形成学科高地和众多高峰学科,建设一批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高水平学科;加速推进一批高校步入全国一流行列。
  进一步加强省部企对研究应用型大学的共建工作,根据现有学科布点,通过合并重组优势特色鲜明、发展前景广阔的省属高校资源,全面建设面向辽宁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的国内一流大学和高水平行业特色型大学。
  科学整合布点分散、功能趋同的学科专业,通过交叉融合形成新的增长点,产生新型强势学科专业,建设紧密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牵头部门:省教育厅;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有关普通高校等)
  (二)强化高端引领,全力打造一流师资队伍。
  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全面推进“高等学校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以打造一批体现辽宁高校优势特色的一流学科为目标,通过深入实施“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领军人才海内外引进计划”、“辽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支持计划”、“辽宁特聘教授支持计划”、“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系列化的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强化高层次人才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建设一支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师风师德端正、创新能力突出、善于团结协作的高水平教师队伍。
  各高校要根据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建设需求,合理规划不同岗位的规模和结构,研究型高校、研究应用型高校要提高科研类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应用型高校要提高教学类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适度提高教学实践类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各高校要在人才落户、团队建设、职称评聘、薪酬分配等方面设置绿色通道,为高端人才提供广阔发展平台和坚实制度保障。(牵头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委办;配合部门:省教育厅、各有关普通高校等)
  (三)坚持需求导向,加快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导向,以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以学生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提升学生的国际视野、科学精神和创新创业意识,培养一批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
  各类高校要进一步增强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意识,在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计划等工作中突出产教融合,密切校企合作,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研究型高校在生源选拔和培养目标中要突出研究导向,在教学改革中要加强启发式讲授、批判式讨论和探究性学习等教学方法的运用;研究应用型高校在教学改革中要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探索与行业企业开展协同育人的教学模式;应用型高校要侧重实践技能培养,在教学计划中加大实习实践类教学比重,探索联合培养、订单培养、校产合一的深度合作式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构建多层次、多类型、多领域的人才培养体系,引导各高校明确任务使命,全面对接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牵头部门:省教育厅;配合部门:各有关普通高校等)
  (四)依据服务面向,大力提升科学研究水平。
  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需求,加大对研究型高校基础研究的扶持力度,推动优势特色突出的高校和学科面向科技发展制高点,超前部署、聚焦科技攻关重大问题和研发方向,全面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在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等辽宁重大创新工程中产出系列化的高端成果,提高科技创新源头供给能力。
  加强研究应用型高校的应用研究,不断强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研究导向,农林医药类高校和工业类高校要根据全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布局,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承担行业企业急需的横向科研项目;以文科为主的现代服务业类高校要进一步完善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和学术标准体系,综合提升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现实问题的能力,建成一批彰显辽宁特色、具有重要影响的新型高校智库,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保障;以单科为主的社会事业类高校,要依托主干学科,不断提升科学研究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牵头部门:省教育厅;配合部门: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有关普通高校等)
  (五)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学术成果转化。
  探索“政产学研用”的协同创新体制,推进创新链整合,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紧密协同的产业与技术创新联盟,将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与辽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深度对接,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中试与产业化之间的通道。
  推动高等学校加入与企业、科研院所、地方政府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紧密结合的协同发展联盟,依托联盟促进校企深度合作,着力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人才和服务机构、信息平台及投融资体系建设。引导全省高等学校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为重点,以行业企业现实需求为依据,开展订单式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实现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无缝对接,加速将重大科学创新、关键技术突破转变为先进生产力。
  完善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政策,深化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改革,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加强对研发项目成果转化的引导,试点并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技术经纪人制度。深入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使其成为催化产业技术变革、加速创新驱动的策源地,不断提升高等教育对产业转型升级的贡献度。(牵头部门:省科技厅;配合部门: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有关普通高校等)
  (六)挖掘文化资源,加强优秀文化传承。
  切实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央五大发展理念的研究,深入发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辽宁高等学校的文化资源,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增强文化自觉和制度自信,形成具有辽宁特色的一流大学精神和一流大学文化。
  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化育人的作用,将其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精心治学;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将社会主义价值观凝练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内化为学校师生工作学习的基本遵循。
  认真总结红医文化、鲁艺精神等辽宁高校的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提取思想精华,推动转化创新,充分发挥大学文化在文化育人和推动高等教育强省中的优势作用。(牵头部门:省教育厅;配合部门:各有关普通高校等)
  三、保障措施
  (一)坚定政治方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
  全面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本科高校全面推行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推动党建工作适应新常态,实现新突破。
  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大力提高高校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育人能力,切实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加强高校宣传思想阵地管理,不断壮大高校主流思想舆论,坚定广大师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进一步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加强在青年教师,特别是高端人才中的党员发展工作。大力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深化制度创新,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高校内部治理体系。
  建立健全高校章程实施和监督机制,及时修订相关教育法规,坚持依法治教、从严治校,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大学学术组织建设,完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人才培养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扩大有序参与,加强议事协商,通过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在学校民主决策机制中的作用。
  (三)改变管理模式,进一步构建和完善社会参与机制。
  加快建立健全社会支持、监督高校发展的长效机制。引导高校进一步规范合作办学管理,制定理事会章程,建立健全理事会制度,充分发挥理事会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咨询、协商、审议、监督等功能。加快完善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的分工模式,推进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间的资源共享,形成协调合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对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进行第三方评估的体制机制。
  (四)立足区位优势,进一步推进和提升国际交流合作。
  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推动辽宁高校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进行深度合作,开展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和科学联合攻关。加强国际科研合作,开展国际协同创新,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强化针对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国家合作项目的技术研发,打造区域性国际人才培养基地、区域高端人才集聚基地和文化软实力输出中心。重点支持装备制造、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制药、节能环保、交通运输、海洋工程、现代农业和高技术服务等与辽宁主导产业密切相关的学科专业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打造辽宁来华留学教育特色示范基地。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作。
  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工作涉及方面广、工作任务重、建设周期长。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多方资源,形成推进合力。为切实做好建设工作,省政府成立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顶层设计、宏观布局、统筹协调、经费投入等重要事项的决策。省教育厅、省编委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负责实施推进、监督管理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负责日常组织与管理工作。
  (二)科学规划,有序推进。
  领导小组要立足全省高等教育发展现状,组织相关专家,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需求,对辽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作出总体规划,根据权威机构学科评估结果和省级一流特色学科建设成效,遴选各层次培育学科。每五年为一个实施周期,从2017年开始启动第一轮建设。
  各高校要深入研究自身的建设基础、优势特色、发展潜力,合理选择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路径,科学规划,分类推进。拥有多个国内领先优势学科的研究型高校,要在多领域建设一批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一流学科,扩大国际影响,全面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力争进入国内一流大学行列或前列,冲击世界一流大学,充分发挥支撑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的能力。拥有若干高水平行业特色学科的研究应用型高校,要围绕主干学科,强化办学特色,提升行业影响,进入全国同类高校前列,充分发挥服务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的能力。拥有某一高水平学科的高校,要突出学科优势,加强人才培养,通过优势学科提升学校的知名度,主动融入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
  (三)整合资源,合力投入。
  各部门要出台专项政策,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提供坚实保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负责支持一流学科平台建设,将其优先纳入省科技平台建设计划,择优冲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高端科研平台;省编委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为高端人才引进提供机构编制支持和“绿色通道”。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支持部(委)属高校开展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中央基本建设投资对辽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力度。
  进一步完善政府、社会、学校相结合的共建机制,形成多元投入、合力支持的格局。鼓励有关部门和行业企业积极参与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围绕培养所需人才、解决重大瓶颈等问题,加强与相关高校合作,通过共建、联合培养、科技合作攻关等方式支持辽宁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各高校要不断拓宽筹资渠道,积极吸引社会捐赠,扩大社会合作,健全社会支持长效机制,多渠道汇聚资源,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四)强化绩效,动态调整。
  依据《辽宁省高等学校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改革财政支持方式,突出绩效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资金分配更多考虑学科水平、办学特色、辽宁急需等因素,重点向办学水平高、优势突出、特色鲜明、辽宁急需的学科倾斜。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增强高校财务自主权和统筹安排经费的能力,充分激发高校争创一流、办出特色的活力和动力。
  强化跟踪指导,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价,将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纳入高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建设过程实施动态监测,根据相关评估评价结果、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动态调整支持力度。对实施有力、进展良好、成效显著的高校,加大支持力度;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高校,减少支持力度。建立网络信息平台,定期公开建设绩效,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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