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关于202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4日 13:46        浏览次数:

毕业离校在即,为方便广大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图书馆现将2023年毕业生图书清还、论文提交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图书清还与读者注销服务

1.办理时间

本科生:即日起至6月25日;

研究生:即日起至6月30日。

2.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南校区: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电话43520767(13002451821);

校本部:图书馆205室,电话23986185(13002451821)。

3.温馨提示

为确保毕业生们顺利离校,请先检查以下事项是否已经处理完毕:

(1)清还所借各类图书(请登录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或参考之前发至学院的“毕业生未还书名单”进行查询);

(2)遗失图书的赔偿手续在南校区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或校本部借阅部205室办理。

无以上情况者,由图书馆统一办理读者注销手续。

二、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印刷本提交

1.请提前准备好以下提交材料:

(1) 学位论文印刷本:不能缺页,保密信息、签名必须填报完整;在书脊处印好论文题目及姓名等信息,书脊下方留出7厘米空白。

(2) 图书馆纸本保密论文密封条:每份保密论文一张,如论文需保密,请填写并夹在学位论文印刷本第一页,与学位论文印刷本一起提交,不保密论文不需填写提交此项。密封条填写的保密年限与学位论文印刷本内填写的保密年限必须一致。密封条可提前填好(自行打印或提前至南校区图书馆202室领取),也可现场填写,密封条内容可手写、可打印。

2.办理地点与时间:

南校区图书馆202室:即日起至6月30日(工作日);

校本部图书馆204室:6月15日至6月30日的每周二、周四(端午节除外)。

3.咨询电话:

资源建设部:李老师024-43520763(18341400319)

为方便广大毕业生集中、快速办理离校手续,特做如上通知。祝2023届毕业生前程似锦,一帆风顺!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 | 邮编:110016

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 | 邮编:117004

版权所有:沈阳药科大学图书馆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1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